组织全体团员过好组织生活是团支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对外出团员,也要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好他们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的问题。
外出时间不超过半年的团员,可凭原所在团支部的团员证明信或团员证编人所到单位的团支部或团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并将思想情况向单位团组织作出口头或书面汇报。
团员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应用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参加所到单位团组织的组织生活。回到原单位后,要向团组织作出汇报。
根据团章规定,每个团员都必须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对于态度不认真,经常缺席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参加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自觉遵守团的组织生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