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批评,是保证团的组织系统正常运转、健康发展的必要制约形式,也是共青团员关心、爱护团的组织和团的干部的重要方式。团的领导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缺点、错误,甚至某些失误,总是难免的,而且往往不易及时察觉。广大团员生活在实际和群众中,对团的领导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缺点、错误看得比较清楚,要想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及时纠正已发生的错误,就需要广大团员的监督和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
团员开展监督、批评要出以公心,抱着对团的组织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与人为善而又实事求是地提出自己的意见,不可不负责任地滥用这一权利。
团组织要切实尊重和保障来自团员的监督和批评,严肃处理任何侵犯团员此项权利的人和事。
17.外出团员在所到单位团组织中享有哪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实行团员证制度后,外出团员持团员证参加所到单位团组织的活动。所到单位团组织应热情欢迎并认真安排他们参加活动。
外出团员应主动与所到单位团组织取得联系,并申请参加团的活动,经同意后可到指定的团支部或团小组参加各项活动,并享有与所到单位团员同样的待遇。外出团员在所到单位团组织活动期间,一般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外出团员在一个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并已转移了团员组织关系,在其所生活的团组织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并向该团组织缴纳团费。外出团员在参加所到单位团组织活动时应与所到单位团员履行同样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