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Search
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团学 >> 党务工作 >> 正文

外国语学院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9-07  点击:

   9月5日下午,外国语学院在综合楼918办公室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何平滚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由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全文分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69条。 

     全体人员逐章逐条学习了全文,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该法对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化,反腐对象进一步延伸,依法治国进一步走向深入。教职工纷纷表示将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觉接受监督,廉洁从教,保持定力、砥砺品德、苦钻业务、热爱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