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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毕业生派遣回原籍?

发布时间:2006-09-15  点击:

 

毕业生派遣回原籍具体操作如下:

1、档案转移:档案按毕业生生原所在地机要通道邮寄至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事部门,不得自带(毕业时发放的报到证将会注明档案邮寄地址);

2、户口迁移:户口转移回迁时的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毕业时发放报到证,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转迁户口)。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时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3、派遣回原籍的毕业生毕业后凭报到证及时到原籍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已注明)报到,由原籍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二次下发派遣回毕业生生源地最近的就业主管部门。如:广东省生源派遣回原籍至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如该生是湛江市生源,毕业生前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时,可申请转迁至湛江市人事局。

4、派遣回原籍的具体接收部门依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如,福建省生源转至福建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江西省上饶生源转至上饶市教育局毕分办。